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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招收本服务区常住户口符合“三一致”的招生对象,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本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审核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电脑桌面小火箭清理垃圾,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自2022年起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三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就读满三年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申请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就读满三年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申请入学。
本服务片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我校的,分2类情况安排:①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②其父亲(母亲)为服务区内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在学校服务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给予安排入学;如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就读我校的,按泉丰政办综〔2025〕17号文件要求执行。
手机端入口: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左下角“本地”,左下角确认办事城市为“泉州”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小学入学报名”—“丰泽区”进行网上报名。
电脑端入口:进入泉州市教育局官网(,找到“办事服务”,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小学入学报名”—“丰泽区”进行网上报名。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片区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若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关系较为复杂,还须拍照上传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发票和一个月内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属于原住民没有办房产证的,可以提供土地证或社区证明;属于拆迁的可提供拆迁协议。